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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時立扇商品宣稱「節能標章」廣告不實!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罰10萬元及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罰5萬元。
  • 發布單位:建設處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7年7月5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7年7月4日第1391次委員會議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網路家庭公司)及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三洋公司) 於「PChome Online 24h購物」網站銷售「三洋12吋機械式定時立扇EF-12STA」商品宣稱「節能標章」,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網路家庭公司新臺幣10萬元、台灣三洋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廣告宣稱「節能標章」,予人案關商品獲有經濟部能源局「節能標章」認證之印象,惟查案關商品之節能標章使用期限為104年10月29日至106年10月28日,其期限業已屆至且製造商並未續約申請認證。另據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獲證節能標章之產品於標章使用期限屆至後倘欲繼續使用節能標章,廠商應於申請續約時檢送符合修正後能源效率基準之產品證明文件,提送執行單位審查,經審查通過後始得繼續使用。是以,案關商品於106年10月29日至107年3月30日廣告期間仍持續為獲得節能標章認證之宣稱而未予修正,已有引起消費者錯誤之認知與決定之虞,案關廣告宣稱核已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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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