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訂定「金門地區鼓勵社區參與環境綠美化工作補助要點」其補助對象為地區立案社區及機關學校,每年每單位補助最高金額為6萬元,申請時間為每年3月前提出申請書,檢附文件有(一)、簡易綠美化計畫書乙份、(二)基本資料表 ,文件備齊後,向林務所提出申請,林務所再會同本府建設局、申請單位現場踏勘 權責單位:建設處 科別:農林科 連絡人:蘇千惠 連絡方式:318823#62363 更新日期: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