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漁船船員手冊期滿換發、遺失且期滿?

1.申請書(需蓋章)
2.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4張。
3.原領漁船船員手冊正本(遺失者附切結書)。
4.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一份。
5.無第二十條第一項不予核發或換發漁船船員手冊情形之切結書一份。
6.經第十條第一項醫療機構所出具有效之合格漁船船員體格檢查證明書一份或漁船船員體格合格切結書。
7.漁會證明屬實之僱傭承諾(需船主蓋章)。
8.漁船船員異動申請書(需船主蓋章)。
(以上證件經區漁會或建設局送件)
權責單位:建設處 科別:漁牧科
連絡人:陳素珠 連絡方式:318823#62353
更新日期:2013-10-02

  • 點閱次數: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