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需填具申請書(向本府建設處農林科領取或上網下載格式)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三份)向本府申請:
(1)申請人之身份證影本;屬法人者,應檢具法人登記證明文件。
(2)經營計畫。
(3)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向本府服務台或地政局申請)
(4)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向本府建設處都計課申請)
(5)位置略圖及設施配置圖。
(6)土地使用同意書。但土地為使用人單獨所有者,免附。
相關申請種類可上網查詢http://www.kinmen.gov.tw/Layout/sub_F/Download_DownloadPage.aspx?path=4815&Language=1&UID=3&ClsID=97&ClsTwoID=196&ClsThreeID=0 權責單位:建設處 科別:農林科
連絡人:吳婉玉 連絡方式:318823#62377
更新日期: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