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漁業執照換發申請書1份(需蓋章)。(2) 舊有換照時附原領漁業執照、配油手冊(汽油機除外)及小船執照(管筏執照);遺失者附登報作廢啟事1份。(3) 身份證影印本一份。 (4) 繳款書證照費:舢舨50元、漁船100元、漁筏100元、新建造漁筏50元(逕洽漁會333626或本府建設局318823-2353開立)。 權責單位:建設處 科別:漁牧科 連絡人:陳素珠 連絡方式:318823#62353 更新日期:201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