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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金門區漁會第20屆總幹事候聘人登記
  • 發布單位:建設處

金門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2日
發文字號:府建漁字第1090090372號
附件:

 

主旨:公告辦理金門區漁會第20屆總幹事候聘人登記。
依據: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登記資格:具有漁會法第26條之1規定資格,並無同法第26條之2暨第50條之4第3項情事之一者(條文摘錄如附件)。
二、登記方式:申請登記漁會總幹事候聘人,應填具申請書檢附登記文件親自辦理;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登記。
三、登記期間:109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17時30分止。
四、登記地點:本府建設處漁牧科。
五、登記文件:
(一)漁會總幹事候聘登記報名表4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4份(正本經核對無誤後退還申請登記人)。
(三)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4份(正本經核對無誤後退還申請登記人)。
(四)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4份(正本經核對無誤後退還申請登記人)。
(五)無漁會法第26條之2各款暨第50條之4第3項規定情事之切結書正本4份。
(六)同意主管機關委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票據交換所及司法、檢察、警察等相關機關(構)查詢申請登記人之債信、刑案、素行及考核資料之同意書正本5份。

  • 點閱次數:365
  • 上版日期:10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