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內政部公告受理107年度住宅補貼
依據:
一、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三條。
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
本縣住宅補貼項目及辦理戶數如下(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戶數詳如內政部營建署網站):
(一)租金補貼:300戶(中央經費計畫戶數:240戶、本府配合經費計畫戶數:60戶)。
(二)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7戶。
(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戶。
二、受理申請期間:自107年7月23日起至107年8月31日止。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四、受理申請單位: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
五、申請書取得方式:
(一)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pami.gov.tw)。
(二)向本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免費索取。
六、詳細內容,請逕洽本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082-318823分機62327、62398)或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