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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縣海域建議放流之種類、地點及條件,並廢止本府100年7月6日府建漁字第1000045989號公告,自即日起生效
  • 發布單位:建設處

金門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府建漁字第1110092887號
附件:「金門縣海域建議放流之種類、地點及條件」表。

 

主旨:公告本縣海域建議放流之種類、地點及條件,並廢止本府100年7月6日府建漁字第1000045989號公告,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水產動物海域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第4點。

公告事項:
一、增訂本縣海域建議放流種類、地點及條件如附表1。
二、餘請依「水產動物海域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辦理。

  • 點閱次數:104
  • 上版日期:11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