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府建都字第10700725751號
主旨:辦理金門縣107年度「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作業」之交換標的公開投標及開標作業。
依據:依「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第1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交換標的之標示、面積、公告現值、權利狀態、使用現況等,詳如公有土地清冊。
二、投標資格:經本府審核通過,領有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交換資格證明書者。
三、投標時間:107年10月5日(五)上午8時至10時止。
四、開標時間:107年10月5日(五)上午10時。
五、地點:金門縣政府大禮堂會議室(正門大樓服務台後方)。
六、開標方式:採現場投標及開標,當事人及代理人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
七、投標應檢附文件,請參照「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第12條規定。
八、本公告未盡事項,悉依照「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辦理。
九、交換標的(公有土地清冊)、投標書及「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請逕至本府網站http://www.kinmen.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