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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祥生醫有限公司未於變更傳銷制度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罰10萬元。
  • 發布單位:建設處

日期:108/11/06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8年11月6日第1461次委員會議決議,龍祥生醫有限公司(下稱龍祥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變更傳銷制度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龍祥公司於107年3月推出「旅遊大作戰2018/4/1~2018/7/31峇里島五日遊」及同年5月推出「獨家產品發表會」等活動,傳銷商或其下線傳銷商之營業額達到各活動所訂門檻,可享有該活動所載列之利益回饋,包括特定價值之利益、免費旅遊名額或旅遊補助款等,然相關活動涉及傳銷制度之變更,且未事先向公平會報備。

公平會表示,龍祥公司推行上開活動內容涵蓋達到一定業績取得特定聘階、商品銷售、旅遊招待或定額補助等經濟利益發放,已涉及經濟利益之內容、發放條件、計算方法及其合計數占營業總收入之最高比例等傳銷制度之變更,該公司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另表示,龍祥公司106年3月報備銷售之「青春密碼(For Best)」商品,部分經衛生主管機關檢驗含有西藥成分,違反藥事法規定,業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龍祥公司已向公平會報備停止以多層次傳銷方式販售該項商品。

(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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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