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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加強船舶查緝作為 防杜未稅船用菸品私運入境
  • 發布單位:建設處

日期:109/09/22 

發布單位: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秘書室

基隆關日前查獲基隆港西岸貨輪碼頭工人與國際航線船舶船員違法自船上移運船舶用未稅菸品24條上岸,並企圖以機車私運之案件。

基隆關表示,本案未稅船舶菸品涉及非法輸入,違反菸酒管理法規定,為該關當場攔截查扣,並偕同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製作偵查筆錄,及移送主管機關裁處。該關進一步說明,為防杜船用未稅菸品遭不法流用,補給之未稅菸品應以加封海關封條之車輛裝運,且裝船前需經海關船邊查核無訛後,始得在海關監視下運送上船,並須封存於該國際航線船舶司多間,俟船舶離境後始能開啟,該船舶停泊期間,海關稽查單位得隨時派員登船查核封條是否完整或數量有無短少。

基隆關強調,前述已封存的船用未稅菸品如經海關查核發現封條不完整或無故短少者,除須補繳相關菸品稅捐外,並將依關稅法及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裁罰運輸業者,呼籲業者務必遵守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基隆關另提醒,為有效管理菸酒類船舶日用品補給作業,關務署已於109年6月11日發布修正「船舶需用物品申請驗放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3「菸酒類船舶日用品申請合理數量及核計方式規定」,修正後之合理數量及核計方式請上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網址: https://law-out.mof.gov.tw/)輸入該法規名稱查詢,請相關業者特予注意。

  • 點閱次數:144
  • 上版日期:10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