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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兒童穿著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修訂兒童衣物繩帶及拉繩安全規範
  • 發布單位:建設處

  由國際意外事件統計顯示,兒童衣物之繩帶及拉繩易導致意外事故,如於遊戲場所(例:滑梯)鉤絆到兜帽或頸部繩帶、行進中交通工具(例:公車門) 鉤絆到腰部或服裝下襬繩帶等,為保護兒童衣物穿著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參考最新歐盟BS EN 14682標準,於108年7月12日修訂公布CNS 15291「兒童衣物安全規範-兒童衣物之繩帶與拉繩」國家標準,以供各界參考依循。

  標準檢驗局表示,CNS 15291規定14歲以下兒童衣物繩帶及拉繩的特定要求,包括裝扮童裝等。本次修訂除參考歐盟標準外,並考量國內兒童的身高體型,同時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布的臺灣地區人體計測資料修訂,使標準內容對衣物的規定更符合國內幼(兒)童身高體型。

  本次CNS 15291修訂內容主要有4項,分別為(圖例如下方連結內附件):
(1)在「調整絆」(如圖1)的使用上,未固定端須無鉤絆危害性的鈕扣、索樁扣及壓扣。
(2)腰部從下半身往上穿之服裝(如長褲、裙子等),在沒有束緊的自然狀態,拉繩的每一端不得有長度超過20 cm之未固定端(如圖2)。
(3)袖子在長袖肘下方之拉繩、功能性繩帶或裝飾性繩帶,不得垂於袖口下方,且未固定端不得長於7.5 cm(如圖3)。
(4)繫頸式的服裝只要在服裝穿著時不會留下未固定端繩帶,2條繩帶可以使用扣夾或扣件 (如圖4)。

  上述修訂使相關規定更明確,並降低發生鉤絆的風險。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選購衣物時應避免過長的繩帶或拉帶,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相關標準已置放於該局「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www.cnsonline.com.tw/),歡迎各界上網查詢閱覽。

 

  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應依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標示基準標示,該法令、基準為經濟部所訂定,目前計有文具、玩具、服飾、織品、鞋類、嬰兒床、手推嬰幼兒車、電器及電子商品…等11類基準,如欲進一步瞭解商品標示法暨相關標示基準,可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行政法規檢索系統」查詢,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elaw/lawDtlAction.do?method=browse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法令解釋\商工行政法規一覽表\商業法規\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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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