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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20條修正草案及廢止2G相關技術規範及行政規則
  • 發布單位:建設處

日期:109/03/11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為確保未來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相關韌體或軟體之顯示不再發生標示「中國臺灣」等誤導或貶損我國國格之情形,另為配合2G業務終止服務,廢止相關技術規範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1)日第900次委員會議通過「電信終端設備審驗辦法」(以下簡稱終端審驗辦法)第20條修正草案,並廢止「中繼式無線電話機技術規範」等2G業務相關技術規範、行政規則及一般公告等草案,近期將依法規作業規定辦理後續發布事宜。

    NCC指出,近期部分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標示「中國臺灣」,損害我國家尊嚴及使用者權益。為避免未來類似情事再次發生,已修正終端審驗辦法,增訂第20條第2項第4款規定,以完備法制、擴大適用範圍至所有電信終端設備。

    NCC強調,待完成修正,已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之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之螢幕顯示,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之情形,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NCC或原驗證機構將予以廢止其審定證明。

    另NCC表示,2G業務業於106年6月30日依法屆期終止,民眾相關通訊需求亦有後續行動寬頻業務服務接續提供。經盤點2G業務所涉技術規範、行政規則及一般公告已無施行必要,爰將預告辦理廢止「中繼式無線電話機」、「行動數據終端設備」、「無線電叫人系統終端設備、「行動電話業務系統審驗」及「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毫微微細胞接取點審驗」等5項技術規範;又「九○○兆赫頻段行動電話業務增配頻率核配原則」等11件行政規則及相關公告亦將待前述技術規範預告廢止期滿後一併辦理法令廢止之發布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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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9-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