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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用合格標示電器,一起宅在家裡防疫』商品標示抽獎活動
  • 發布單位:建設處

  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臉書專頁刻正辦理『選用合格標示電器,一起宅在家裡防疫』商品標示抽獎活動,邀請您共學電器應標示事項,一起宅在家裡安全的度過防疫時期,同時也可以緩解全球暖化,少開冷氣,改用電扇吧!那麼,你知道選購電扇、冷氣機,這類電器商品,需要標示哪些項目嗎?

  由經濟部訂定之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適用於流通進入市場陳列販售之電器及電子商品,包括硬體、軟體、零組件及耗材商品,炎夏必需品,電扇、冷氣就是屬於硬體商品,應標示項目為,1.商品名稱及型號、2.額定電壓(V)及額定頻率(Hz)、3.總額定消耗電功率(W)或額定輸入電流(A)、4.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5.商品原產地、6.規格、7.使用方法、8.注意事項或警語、9.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屬進口商品者,應標示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及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名稱、地址、電話。

  建設處指出,只要在臉書(facebook)搜尋「金門縣政府建設處」,或掃描QR Code進入本處臉書專頁即可參加抽獎,本次商品標示抽獎活動,訂於本(110)年6月28日至7月7日止,精選好禮包含:保冷保溫束口袋、超強力衣夾、纖維擦拭巾及抗菌濕紙巾組…等,另粉專按讚數達2,500讚,有加碼抽獎禮,不鏽鋼3件式吸管組,歡迎大家踴躍分享活動。

  選購合格標示商品,留意您所使用的電器,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消費權益及安全性,消費之前停看聽,可先行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行政法規檢索系統,瞭解相關商品之規定及應標示事項,網址為:https://gcis.nat.gov.tw/mainNew/subclassNAction.do?method=getFile&pk=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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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