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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節能家電 小心查證最放心
  • 發布單位:建設處

日期:111/04/12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即將面臨夏日用電高峰期,多數民眾擔心在萬物齊漲的時刻,連電費也可能跟漲,因此,民眾在選購家電商品時能否節電將是重要的考量因素,而其中「能源效率等級標示」即是判斷省電效率高低的關鍵參考依據。
    傑聖企業社於Yahoo!拍賣網站銷售「【台灣三洋SANLUX】11公升微電腦除濕機,SDH-1141MA」商品,廣告宣稱「能源效率第一級!」、「效率分級:第一級」等語,予人該商品獲能源局核准登錄為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是同品項中最佳能源效率等級之印象,然依能源局表示,該商品已於106年11月28日變更登錄為能源效率第4級,是傑聖企業社於107年4月10日至110年9月29日間宣稱「能源效率第一級!」、「效率分級:第一級」等語,已足使消費者產生該商品較其他相仿規格之除濕機更具減少能源消耗效用之認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經111年4月12日公平會第1594次委員會議通過,處10萬元罰鍰。
    公平會呼籲,能源效率等級依據耗能分為1-5 級,級數越小、耗能越少、越省電,但可能隨著分級基準改變而影響所屬等級,建議民眾購買家電商品前,可先至經濟部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網站(https://ranking.energylabel.org.tw/)查證,確認廣告宣稱之節能效率等級的真實性;相關業者登載廣告時,更應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正確及完整性,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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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