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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買房子,但是建築執照上用途為「一般事務所」,可以變更為住宅嗎?

一般事務所變更成住宅使用,應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但假如該樓層高度超過3.6公尺,則依法無法變更成住宅使用。
權責單位:建設處 科別:建管科
連絡人:陳崑福 連絡方式:318823#62337
更新日期:201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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