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建工程施工造成鄰房建物損壞相關求償處理方式,可依民法損害賠償相關規定逕循司法途徑提民事訴訟解決;或由該受損建物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之委託人)向本府建設局建築管理課提出請求協助處理。 權責單位:建設處 科別:建管科 連絡人:陳崑福 連絡方式:318823#62337 更新日期:201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