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開業,應設立建築師事務所執行業務,或由二個以上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共同執行業務,並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辦理登記開業且以全國為其執行業務之區域。 權責單位:建設處 科別:建管科 連絡人:陳源強 連絡方式:082-318823#62312 更新日期:201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