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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逕自委託持有內政部頒發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合格證書之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對所經營場所進行檢查,並由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填具檢查申報書向本府建設局建築管理課辦理申報作業。
權責單位:建設處 科別:建管科
連絡人:陳源強 連絡方式:082-318823#62312
更新日期:201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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