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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各縣市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已由各縣市政府公告 僅部分縣市調整基本頻道收視組合或收視費用
  • 發布單位:建設處

日期:112/01/27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12年度各縣市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近期已陸續由NCC、各縣市政府完成公告,其中僅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彰化縣等4縣市所轄部分系統經營者調整部分基本頻道收視組合或收視費用(如附表),NCC籲請該縣市消費民眾檢視帳單應繳金額及簽訂之服務契約內容,維護自身權益。

  經統計,全國64家系統經營者中,已有7成推出多元付費方案,規劃多種收視組別提供消費者自行選擇。NCC亦鼓勵系統經營者持續規劃有線電視結合寬頻服務、OTT TV及其他多元加值服務,強化異業結盟,以提高有線廣播電視之多元服務價值,貼近用戶生活。

  NCC強調,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應記載事項第5條規定,若經核定之收視費低於簽訂契約約定之應繳費用,依核定之收視費用繳付,請消費者務必檢視帳單應繳金額。

  NCC說明,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4條第2項規定,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由地方主管機關設置費率委員會核定;未設置費率委員會的縣市,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今年未設置費率委員會的縣市為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爰該3縣所轄3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之收視費率,由NCC代行審核,其餘系統經營者的收視費率,則由地方政府設置費率委員會進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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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