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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許可麗冠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換發執照
  • 發布單位:建設處

日期:109/11/25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今(25)日第939次委員會議決議換發麗冠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冠)的有線廣播電視經營許可執照。

NCC表示,麗冠目前經營地區為臺北市內湖經營區(信義區、南港區、內湖區),因經營許可執照屆期,申請換發許可執照。麗冠在換照過程中所提到加強鋪設4K雙向數位機上盒及開發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接軌雲端內容、規劃投資優化網路建置計畫、提升與國內外合法之OTT業者合作(以投入本國內容產製之平臺為優先)、提升在地新聞時數、提升公用頻道推廣經費、強化公用頻道在地社區產製內容節目占比、提升光節點數量以降低平均每個光節點所涵蓋訂戶數、確保訂戶隱私保護及相關補正資料與面談承諾事項等,都將列為營運計畫一部分,作為未來評鑑及換照的重點審查項目。

另外,該公司也將配合NCC「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修正,並承諾積極與頻道供應事業洽談頻道授權,提供合理的多元選擇付費方案及多元節目供訂戶選擇。 

NCC期望,麗冠將持續投入提升有線電視及寬頻服務品質,具體落實營運計畫,確實遵守有線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且落實執行頻道公平上、下架機制,滿足訂戶多元選擇付費及更多樣的數位加值服務需求。

  • 點閱次數:139
  • 上版日期:109-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