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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鋒企業社以欺罔手段銷售淨水機違反公平交易法罰5萬元
  • 發布單位:建設處

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    107年11月14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07)年11月14日第1410次委員會議通過,上鋒企業社藉摸彩活動之名,取得參與者個人資料,且隱匿商品銷售之事實及重要交易資訊,致消費者誤認,而為活水機相關商品之交易,核其整體銷售行為,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故依公平交易法第42條前段規定處分,除令其應立即停止該項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上鋒企業社自106年8月設立至107年6月歇業期間計與店家合辦2次摸彩活動,均使用相同宣傳海報及摸彩券,宣傳海報內載「週週送」、「優惠送」、「加碼送」及「安裝送」4種贈獎方式,上鋒企業社自承「週週送」及「加碼送」獎項內容一樣,差別只在抽獎方式(分4週抽出或一次抽出中獎者)且合作店家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抽獎,辦理摸彩之主要目的為促銷淨水機,以吸引消費者填寫摸彩券並取得個資,上鋒企業社藉民眾摸彩射倖心理,辦理摸彩,取得個資以電話爭取推廣行銷系爭商品之事實甚明。

公平會另表示,上鋒企業社自承僅從事淨水機銷售,而該商品為系爭摸彩活動之廠商贊助獎,於海報及摸彩券中載稱價值25,800元,惟查其進貨成本遠低於該市價,上鋒企業社顯然高估該商品價值,不無令民眾對該商品品質產生錯誤期待並有射倖心理;且獲獎者須另支付3,999元,上鋒企業社稱之為活動優惠價,顯係以摸彩贈送低價商品為釣餌,利用消費者射倖心理,隱匿實則為銷售淨水機之目的。

公平會最後表示,淨水機須經常定期更換濾心始能達成淨水目的,消費者於選購淨水機時,非僅考量淨水機之購買成本,濾心更換之成本亦為民眾選購淨水機考量之因素。上鋒企業社自承淨水機爾後須另行更換濾心,因活動期間未售出濾心,致未對濾心訂出售價,此將增加消費者未來更換濾心之不確定性,且無從比較更換濾心之價格,使消費者立於資訊不對等之地位。故上鋒企業社之整體銷售活水機行為,核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至為明確,爰依同法第42條前段規定處分,並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承辦單位:製造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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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