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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蘆竹區「~東驊 想建築~ 飛飛想」建案網路廣告不實!東騏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罰60萬元
  • 發布單位:建設處

日期:107-11-28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28)日第1412次委員會議通過,東騏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騏公司)銷售桃園市蘆竹區「~東驊 想建築~ 飛飛想」建案之網路廣告,對於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東騏公司於廣告刊載「公設規劃:挑高6.7米迎賓大廳 / 禮賓迴車道 / 交誼廳 / 健身房 / 親子教室 / 中庭景觀水瀑 / 蘇活Lounge Bar / 藍帶廚藝教室 / 慕光SKY會館 / 頂樓無邊際水池」及「多元公設規劃 隨享舒放饗宴 飛飛想在室內外規劃多項公設,讓你在家就能自在放鬆,隨時滿足心中的想要。」等用語,予一般大眾印象為東騏公司規劃該建案之公共設施,可提供購買者在家與賓客或家族成員使用交誼廳、迎賓大廳、親子教室及藍帶廚藝教室等,亦可隨時使用健身房、蘇活Lounge Bar及頂樓無邊際水池等放鬆身心及滿足需求,故就整體廣告內容綜觀之,該建案將使購買者有以「一般住宅」合法擁有者身分使用前揭公共設施之認知。惟據桃園市政府提供意見,案關建案不得供住宅使用,擅自變更用途者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故東騏公司銷售「~東驊 想建築~ 飛飛想」建案廣告表示核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建案之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之效能,而足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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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