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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
標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七日起,金門地區除公告事項二之豬肉加工產品外,豬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並自即日生效 
主題  
創作者  
出版者  
製作日期 2019-06-10 
資料類型  
識別資料  
簡述  
貢獻者  
資料格式  
關連  
來源  
語言 中文 
涵蓋範圍 2018-06-07-2020-06-07 
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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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分類代碼  
服務分類代碼  
關鍵字